天津房屋產權和出售出新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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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天津房屋產權和出售出新規了!
11月23日,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發布《關于重新印發公有住房續購全部產權和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文件,明確公有住房續購全部產權工作以及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管理。
據了解,因《市國土房管局關于印發公有住房續購全部產權和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國土房發〔2015〕7號)有效期屆滿,為繼續做好公有住房續購全部產權和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指導工作,現修訂后重發。
文件規定,職工(住戶)續購住房全部產權后,職工(住戶)還要交納續購房款1%、售房單位提取續購房款24.4%的住房維修資金,存入原公房售后維修基金賬戶,剩余資金按照本市屆時公布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分配比例執行。
同時,文件明確,購房人應按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住房維修資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住房維修資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文件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2025年11月19日廢止。其中涉及相關工作的收費標準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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