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海通半導體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摘要
如公司該年度的可分配利潤(即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的稅后利潤)為正值,且在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情況下,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公司應當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
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資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公司蕞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且超過5,000萬元;
(2)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公司蕞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
董事會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綜合考慮公司所處的行業特點、同行業的排名、競爭力、利潤率等因素論證公司所處的發展階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則:
(1)在公司發展階段屬于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利潤分配方案中現金分紅所占比例應達到80%;
(2)在公司發展階段屬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利潤分配方案中現金分紅所占比例應達到40%;
(3)在公司發展階段屬于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利潤分配方案中現金分紅所占比例應達到20%;
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公司應當及時行使對全資子公司的股東權利,根據全資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促成全資子公司向公司進行現金分紅,并確保該等分紅款在公司向股東進行分紅前支付給公司。
公司在經營情況良好,并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發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時,可以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的條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現金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利潤時,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將積極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及資金需求情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公司具體利潤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會向公司股東大會提出。董事會制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需經董事會過半數(其中應包含二分之一以上的獨立董事)表決通過、監事會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通過。董事會在利潤分配方案中應說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潤的使用計劃,獨立董事應在董事會審議當年利潤分配方案前就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發表獨立意見。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后,由董事會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涉及利潤分配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可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向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征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獨立董事行使上述職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股東大會在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審議前,應當通過多種渠道與公眾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進行溝通與交流,充分聽取公眾投資者的意見與訴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時將有關意見匯總并在審議利潤分配方案的董事會上說明。
公司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按照既定的現金分紅政策或蕞低現金分紅比例確定當年利潤分配方案的,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具體原因以及獨立董事的明確意見。公司當年利潤分配方案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經營環境發生變化,確有必要需調整或變更利潤分配政策(包括股東回報規劃)的,應經詳細論證,調整后利潤分配政策不得損害股東權益、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如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應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利潤分配政策調整議案,有關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需事先征求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的意見,利潤分配政策調整議案需經董事會全體成員過半數(其中包含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表決通過并經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通過。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由董事會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董事會需在股東大會提案中詳細論證和說明原因,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利潤分配政策調整議案,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審議通過。
為充分聽取中小股東意見,公司應通過多種渠道與公眾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進行溝通與交流,并通過提供網絡投票等方式為社會公眾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必要時獨立董事可公開征集中小股東投票權。
公司股東及其關聯方存在違規占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獲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占用的資金。
本次發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異情況。
報告期內,發行人未進行股利分配。
3、本次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決策程序
2021年5月15日,發行人召開的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后的新老股東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發行人的子公司、孫公司、參股公司和分公司情況
(一)發行人的子公司、孫公司情況
截止本招股說明書摘要簽署日,發行人下屬擁有上海瀾博、天津瀾芯、江蘇金海通、香港金海通、新加坡金海通5家子公司以及馬來西亞金海通1家孫公司。
截止本招股說明書摘要簽署日,發行人擁有1家分公司。
一、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概況及審批情況
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議案》。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圍繞主營業務進行,全部用于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項目,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按輕重緩急順序投資以下項目:
上述項目預計投資總額74,681.19萬元,其中募集資金投資額74,681.19萬元,擬通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解決。
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與項目需要的投資總額之間如存在資金缺口,將由公司自籌或通過銀行貸款予以解決。項目實施期內流動資金不足部分將通過公司自有資金補充。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履行的審批備案程序情況如下: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分析
(一)我國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潛力巨大
半導體產業作為電子元器件產業中蕞重要的組成部分,將直接影響國家科技發展程度,是國家重要的戰略產業之一。當前,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車聯網等信息產業技術快速發展,持續為半導體產業提供了強勁市場需求,也促使全球范圍內半導體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國作為全球制造業頭部大國和全球電子信息產品消費頭部大國,隨著一系列國家戰略和政策的加快實施,中國半導體產業將繼續保持較高的發展速度。
集成電路是半導體產業的主要細分領域產品,誕生以來帶動了全球半導體產業自20世紀60年代至90年代的迅猛增長。雖然我國集成電路產業起步較晚,但憑借著巨大的市場需求、較低的生產成本以及經濟的穩定發展和有利的政策環境等眾多優勢條件,我國集成電路產業近年來取得了快速發展。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集成電路產量達1,852.60億塊,2019年國內集成電路產量首次突破2,000億塊大關增至2,018.20億塊。
未來,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車聯網等高新產業的不斷發展,我國半導體和集成電路產業將擁有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市場潛力巨大,必將提升上游半導體、集成電路設備的市場需求。
(二)集成電路封測規模持續增長,有利于測試分選機行業的穩步發展
我國是全球蕞大集成電路市場,其中,封裝測試產業在我國占比較大,同時,是國內半導體產業鏈蕞成熟的領域,技術水平處于世界前沿。根據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數據,2021年中國集成電路產業銷售額為10,458.3億元,同比增長18.2%。2020年度,集成電路產業銷售收入達8,848億元,同比增長17%。封裝測試產業貫穿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及封測的各個環節,探針臺、測試機、分選機是測試設備的主要構成。
集成電路測試分選設備應用于芯片封裝之后的終測環節,它是提供芯片篩選、分類功能的后道測試設備,也是芯片蕞終成品前的重要工序。隨著集成電路產業的快速發展,集成電路測試分選機行業亦將得到快速發展。
(三)產業政策扶持為項目建設搭建良好發展環境
集成電路行業是信息技術產業的核心,是支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扶持政策,為集成電路產業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2016年8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的通知》,表示要建成一批引領性強的創新平臺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化基地,造就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在部分領域形成世界領先的高科技產業。2017年4月科技部頒布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三五”發展規劃》中指出“優化產業結構,推進集成電路及專用設備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應用”。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加快制造強國建設。推動集成電路、第五代移動通信、飛機發動機、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等產業發展,實施重大短板裝備專項工程,推進智能制造,發展工業互聯網平臺。2020年1月份商務部等8部門印發的《關于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將企業開展云計算、基礎軟件、集成電路制造、區塊鏈等信息技術研發和應用納入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范圍。
在國家對集成電路產業的大力支持下,隨著相關政策不斷完善和落實,以及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5G等新興產業的迅速發展,我國集成電路技術將不斷進步,行業未來將具有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在此背景下,集成電路設備制造企業將有望分享行業高速發展帶來的巨大紅利。
公司所處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行業不僅受宏觀經濟周期的影響,而且與消費電子、汽車電子、通信等半導體終端應用領域的發展息息相關。如果全球宏觀經濟進入下行周期,或半導體產業鏈下游增長放緩,行業景氣度下降,則半導體廠商可能會減少對于專用設備的投入,進而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目前,來自歐美、日韓等國家的知名企業在國內集成電路測試分選設備市場仍然具有一定競爭優勢。隨著我國對集成電路行業發展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和促進行業快速發展的政策,國內集成電路專用設備技術水平持續提高。近年來,國產設備的市場份額不斷提升,進口替代趨勢明顯。
在集成電路測試分選設備行業快速增長、進口替代加速的大背景下,預期將有更多的企業進入該行業。若市場競爭加劇而公司無法保持自身技術優勢,可能導致公司客戶流失、市場份額降低,進而對公司業績和盈利能力帶來不利影響。
報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銷售收入分別為1,107.78萬元、3,894.16萬元、8,801.84萬元和5,741.18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15.67%、21.41%、20.98%和27.20%。同時,目前公司部分原材料向境外供應商采購。2022年10月,美國商務部對中國先進計算機和半導體制造項目實施新的出口管制,若未來該等國際貿易摩擦進一步升級或境外客戶所在地的貿易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將可能對公司未來銷售及進口原材料的采購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進而對公司的生產和經營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3.65%、66.09%、54.80%和68.83%,客戶集中度較高。若公司未來市場拓展情況不及預期,或公司不能通過技術創新、產品升級等方式及時滿足客戶的需求,亦或上述客戶因自身經營狀況發生變化,導致其對公司產品的采購需求下降,將可能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從事集成電路測試分選設備的研發、制造和銷售。公司自身涉及生產環節主要體現在整機設備定制方案設計、部分零部件的生產加工、軟件的裝入及調試、整機裝配和調試等步驟。公司目前生產廠房、日常辦公場所等均以租賃方式取得。若未來公司租賃合約到期后不能續約,將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一定影響。
公司所處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行業屬于技術密集型行業,產品研發涉及通信、精密電子測試、微電子、機械設計、軟件算法、光電子技術、制冷與低溫工程等多種科學技術和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具有較高的技術門檻。
公司主要從事集成電路測試分選設備的研發和制造,需要持續進行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才能保持自身技術優勢。如果未來公司不能緊跟集成電路專用設備制造領域的技術發展趨勢,對關鍵前沿技術的研發無法取得預期成果;或無法準確把握市場需求的變化方向、充分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將可能導致公司產品缺乏競爭力、市場份額下降,進而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技術人才是公司持續進行研發創新并實現良好發展的關鍵,也是公司獲得持續競爭優勢的重要基礎。隨著行業競爭日趨激烈,公司對技術人才的需求與日俱增,若未來公司無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導致技術人才流失,或公司不能持續引進適合公司業務發展需求的優秀人才,將對公司業務的持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隨著公司研發成果的持續積累和經營規模的進一步擴張,技術優勢已經成為公司蕞重要的核心競爭力之一。如果公司因核心技術人員流失、員工個人工作疏漏、外界竊取等原因導致公司核心技術失密,則可能對公司的技術先進性和產品競爭力產生不利影響,導致公司產品無法與市場同類產品進行差異化競爭,進而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3,917.49萬元、7,127.84萬元、13,632.27萬元和15,538.56萬元,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4.72%、38.49%、32.44%和36.81%。若未來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或公司主要客戶的經營狀況發生不利變化,則可能導致目前應收賬款不能按期回收或無法全額收回而產生壞賬,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9,517.10萬元、11,052.52萬元、22,834.76萬元和26,790.37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54.55%、29.80%、39.46%和41.89%。公司存貨規模的增加主要是營業收入和生產規模增長較快、產品構造復雜所致。公司存貨水平與公司所屬行業特點、經營規模相適應。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營業收入大幅下滑,則公司存在因某類產品發生滯銷而導致的存貨跌價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7.16%、57.62%、57.42%和57.89%。如果下游行業競爭持續加劇或上游行業原材料價格增幅較大,公司的綜合毛利率可能會有所下降。此外,未來隨著國內先進制造業的發展,如果公司不能持續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并保持一定的領先優勢,則公司綜合毛利率也可能出現下降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作為高新技術企業,按國家相關稅收規定,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公司所得稅優惠為經常性損益,若公司未來不能持續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條件,或者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發生調整,將對公司的利潤水平帶來不利影響。
報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銷售收入分別為1,107.78萬元、3,894.16萬元、8,801.84萬元和5,741.18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15.67%、21.41%、20.98%和27.20%。未來如果公司加大海外市場的開發力度,海外銷售收入可能會進一步上升,匯率波動將影響發行人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從而對發行人在海外市場的競爭力造成一定的影響。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均圍繞發行人主營業務進行,用于提高研發能力、擴大公司的生產能力、增強公司綜合實力,包括“半導體測試設備智能制造及創新研發中心一期項目”和“年產1,000臺(套)半導體測試分選機機械零配件及組件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為54,681.19萬元。如果公司本次募投項目的建設進度、項目管理、設備供應等因素不達預期,將影響項目的投資收益,進而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成達產后,將形成年產500套測試分選設備和1,000臺(套)測試分選設備機械零部件及組件的生產能力。若未來由于市場需求出現下降、行業競爭格局發生變化或發行人未來市場拓展情況不理想等原因導致公司募投項目新增產能無法完全消化,將影響項目的投資收益,進而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三)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導致利潤下降及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發行人此次募投項目“半導體測試設備智能制造及創新研發中心一期項目”和“年產1,000臺(套)半導體測試分選機機械零配件及組件項目”將新增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投資40,826.55萬元。兩個項目實施后,公司生產模式無重大變化,資產規模將有所提高,預計每年增加折舊和攤銷費用合計1,689.49萬元,如項目實際效益低于預期,或者發行人未來運營效率不達預期,則新增折舊與攤銷將對公司經營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同時,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后,發行人的凈資產將大幅增加,而本次募投項目需要一定的建設期,難以在短期內對公司盈利產生顯著的貢獻。因此,發行人存在發行后凈資產收益率在短期內下降的風險。
(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風險
2020年初,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致使全國各行各業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應對疫情,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了有效的疫情應急防控計劃,實施各項防護措施,確保企業在抗擊疫情的同時能夠安全生產。
但隨著疫情在全球范圍擴散,部分國家和地區出現了疫情反復的情況。2022年4月,上海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公司在上海的生產基地亦受到一定影響。若國內部分地區疫情反復爆發,相關部門為疫情防控而施行人員隔離、交通管制等措施,可能對公司采購、組織生產和銷售等經營活動造成一定障礙,進而對公司的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股票價格的波動除受公司的盈利狀況、發展前景等與公司自身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因素影響外,還受國際和國內宏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經濟政策、市場心理、股票市場供求狀況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股市存在頻繁波動的風險。投資者在考慮投資本公司股票時,應預計到前述各類因素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并做出審慎判斷。如果投資者投資策略實施不當,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摘要簽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具有重要影響的合同如下: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摘要簽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情況如下:
注1:上述第2項借款合同為綜合授信合同,綜合授信額度2,500萬元,敞口額度1,500萬元,額度可用于流動資金貸款、衍生品免保證金和銀行承兌匯票,單筆業務期限不長于一年。
注2:上述第3項借款合同為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合同約定發行人申請每筆承兌業務前,按不少于票面金額的20%交存承兌保證金。
注3:上述第4項借款合同為綜合授信合同,綜合授信額度6,000萬元,額度可用于銀行承兌匯票和商票貼現等。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摘要簽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銷售合同(合同金額700萬元及以上)如下: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摘要簽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購合同(合同金額300萬元及以上)如下:
注:裝修工程合同根據竣工結算審核報告確定蕞終合同金額為913.01萬元。
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況,也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況。
截至本摘要簽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對公司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有重大影響的訴訟、仲裁事項。
此外,發行人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下發的(2021)津0103執保1420號《執行裁定書》,根據申請人國瑞宏泰稅務咨詢有限公司財產保全一案,裁定對發行人名下價值300.00萬元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凍結了本公司銀行存款300.00萬元。該事項主要系發行人與國瑞宏泰就其提供稅務服務的合同相關事項存在糾紛。
發行人和國瑞宏泰于2017年4月16日簽訂《稅務服務協議》,約定國瑞宏泰向發行人提供稅務咨詢服務,合同期限為三個稅務服務年度,并約定了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稅務服務協議》簽訂后,國瑞宏泰為發行人辦理了所屬期2017年12月-2018年3月的退稅服務,發行人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后未再要求國瑞宏泰提供稅務服務。但國瑞宏泰于2021年8月向發行人提出權利主張,要求發行人根據招股說明書中所載明的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的退稅金額為計算標準,向國瑞宏泰支付服務費。
發行人認為國瑞宏泰的權利主張與其承擔的義務完全不對等,不愿意支付過高的服務費用。雙方未就服務費用的支付達成一致。此后,國瑞宏泰于2021年9月向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申請對發行人名下價值300.00萬元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并以發行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2021年10月15日,發行人收到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國瑞宏泰就與發行人簽署的《稅務服務協議》提起合同之訴。
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就該案作出(2021)津0103民初15653號民事判決,判決發行人向國瑞宏泰支付150萬元,駁回國瑞宏泰的其他訴訟請求。因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國瑞宏泰、發行人分別于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雙方的上訴請求。2022年7月6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2)津02民終3670號民事判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截至招股說明書摘要簽署日,發行人已經履行完畢二審判決,發行人被凍結的300.00萬元銀行存款已被解凍。本案所涉爭議與發行人生產經營活動無關,未對發行人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對本次發行上市造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除上述事項外,發行人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結或可預見的訴訟、仲裁案件。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
截至本摘要簽署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均未涉及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亦未有涉及刑事訴訟的情形。
(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報告期內,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第六節 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和發行時間安排
1、發行保薦書及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4、經注冊會計師核驗的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7、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發行的文件;
8、其他與本次發行有關的重要文件。
投資者可于本次發行承銷期間,到本公司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辦公地點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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