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區大張莊鎮北孫莊60972畝土地
天津市北辰區大張莊鎮北孫莊609.72畝土地
天津市北辰區大張莊鎮北孫莊609.72畝土地
項目編號:GR2025TJ1000466
掛牌開始時間:2025-03-12
掛牌結束時間:2025-03-18
出租標的用途為農作物耕地,面積為609.72畝。
本出租方現提出申請,請貴中心將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租賃通過貴中心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資產出租信息并 組織實施交易。 現提交《資產出租信息發布申請書》等附件材料,請予審核。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權益及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對該標的具有完全處置權且處置權的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諾出租標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本次交易設置的資格條件和交易條件不涉及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和明確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為此承擔相關風險與責任;
4、我方承諾所提交的《資產出租信息發布申請書》等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同意貴中心按《資產出租信息發布申請書》內容公開發布資產出租信息。
5、我方承諾在出租過程中,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貴中心相關規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認可貴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過程中,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我方承諾按照貴中心收費標準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不因與承租方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相關費用,所填交易服務費內容為經與貴中心業務受理部門協商確認后的交易服務費用。
7、我方承諾本次出租標的相關行為涉及相關權利人享有優先權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項以書面或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關權利人。(涉及優先權的適用)
8、我方承諾在交易過程中,不與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過其他渠道進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貴中心交易規則、收費標準等相關規定,承諾遵守交易規則,維護交易秩序,并已認真考慮了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響等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或產生的一切交易風險。
10、我方承諾對《資產出租信息發布申請書》中填寫的聯系人、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已經予以確認,認可貴中心按此發送交易相關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一切損失,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天津市北辰區大張莊鎮北孫莊609.72畝土地
出租標的用途為農作物耕地,面積為609.72畝。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辦理有效承租登記手續且交納保證金后不得單方撤銷承租申請; 2、以網絡競價方式組織競價,意向承租方應按規定參與競價活動; 3、意向承租方參與競價應保證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報價,使該項目能產生有效報價; 4、意向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應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書面通知時間內簽署租賃合同,并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 5、遵守項目公告、競價實施辦法、交易須知的約定和要求。
1、符合資格且交納交易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現違反上述保證事項的任一情形的,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金,出租方因政策規定需重新掛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確認為承租方且未違反上述保證事項所述情形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按照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和程序按原路徑原額返還; 3、蕞終承租方按約定簽訂《租賃合同》后,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確認承租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后出具憑證,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證金按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規定返還。
一、意向承租方遞交承租申請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內容及附件,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對本次出租土地范圍及現狀情況已完全知悉且認可,并已完成對該出租土地的實地踏勘。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土地出租公告之內容,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經濟損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產權交易機構追究責任或其他主張。 二、意向承租方應在辦理承租登記手續時將50000元交易保證金支付至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 三、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蕞終承租方后須在產權交易機構書面通知期限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按租賃合同約定時間繳納租金。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確認雙方已支付交易服務費后出具憑證,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證金按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規定返還。 四、本項目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產生交易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礎服務費、增值服務費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承租。
1.蕞終承租方自行負責本項目的用水、用電、水泵排澇等事宜,出租方不予解決。 2.蕞終承租方自行負責本項目周邊墳塋、林地樹木等防水措施,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與出租方無關。 3.意向承租方需在被確認為蕞終承租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已公示的租賃合同否則出租方有權向天津產權申請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作為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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